郑州汇科电子有限公司
    • 网站首页
    • 公司简介
      公司简介
      企业文化
    • 产品展示
      文化
      中心
      综合
    • 新闻动态
      公司新闻
      行业新闻
    • 成功案例
      成功案例
    • 客户服务
      售后服务
      技术支持
    • 人才招聘
    • 联系我们
      联系我们
      在线留言

    新闻动态Site navigation

    公司新闻
    行业新闻

    联系方式Contact


    地 址:联系地址联系地址联系地址
    电 话:020-123456789
    网址:www.tu84.vip
    邮 箱:admin@aa.com

    网站首页 > 新闻动态
    新闻动态Welcome to visit our

    水箱容积标称2吨实则减半 福清消委会质疑行业规则

    分享到:
      来源:郑州汇科电子有限公司  更新时间:2025-06-07 21:13:10  【打印此页】  【关闭】

      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(记者 张文章)消费者所购压力水箱的水箱容积明明只有1吨含量,水箱铭牌上却标称2吨,容积厂家称这是标称半福行业规则。这一行业规则遭到福建省福州市福清消委会的吨实质疑。经调解,则减质疑厂家给消费者更换一个实际容量2吨的清消压力水箱,为消费者挽回数几千元损失。行业

      今年3月,规则消费者陈先生向福州辖区内的水箱福清市消委会投诉,反映在2019年12月向福清某水塔制品厂购买了一个2800元的容积2吨压力水箱。水电工安装完毕后告之陈先生,标称半福该压力水箱容量最多只有一吨,吨实经测量水箱直径约90cm,则减质疑高度约165cm,清消容积仅1吨左右。行业消费者要求福清某水塔制品厂换货遭拒,如果要换实际容量2吨的水箱则要补差价5200元。

      福清市消委会接诉后,开展调查工作。根据消费者提供的水箱购买收据,商家注明该水箱规格为2吨,材质SUS304,价格为2800元。消费者在订货时明确要求购买2吨的水箱,商家销售人员称该款水箱为2吨,很多人购买。在销售人员的积极推销下,消费者最终购买了该款水箱,但在安装时发现由于水箱容积才1吨,根本无法满足家庭生活需要。消费者要求商家换货时,商家销售人员却称按照行业规则,该水箱容积就是2吨。

      商家负责人王经理称由于销售人员失误,将该水箱吨数误报为2吨。按照商家的日常销售记录,直径约90cm,高度约165cm的水箱售价均为2800元;而直径约120cm,高度约180cm的水箱销售均价为8000元。商家否认欺诈消费者,强调争议水箱价格为2800元对应的是一吨容量,如果是2吨容量的水箱则需要8000元价格。消委会工作人员在认真查看消费者家中水箱照片后,发现该水箱铭牌上刻着“容积2吨”字样。在客观事实面前,工作人员依据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和《产品质量法》的相关规定,通过对商家晓之以理、动之以情的疏导、劝解,商家最终承认因失误导致这场纠纷产生,并愿意承担责任同意为消费者免费更换直径约120cm、高度约180cm、实际容积为2吨的水箱。3月下旬,双方在福清消委会见证下完成了换货过程,消费者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,感谢消委会的帮助。

      福州市消委会指出,《产品质量法》第二十六条规定,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,符合以产品说明、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,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第十条规定,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,有权获得质量保障、价格合理、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,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。该案中,消费者在厂家销售人员的推荐下购买了2吨水箱并支付价款,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,厂家理应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,而消费者事后却发现水箱实际吨数与所要求的不相符,厂家事实上构成合同违约;其次,厂家先是以所谓的2吨水箱误导消费者购买实际为1吨水箱,之后又在产品标识上注明“容积:2吨”,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冒充合格产品,侵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,因此消费者要求该厂免费更换2吨水箱的诉求是合理、合法的,应当予以支持。

    责任编辑:24
    上一篇:浙江德清查获一起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案件
    下一篇:河南:全面加强现制现售饮品食品安全监管

    相关文章

    • 甘肃兰州:开展“3•15”宣传活动 共促消费公平
    • 未遵守GSP规定且逾期不改正 民君医药被罚
    • 深圳建立第4个消费教育基地
    • 江苏连云港:老年消费维权宣传进社区
    • 加强冷链食品安全检查 确保疫情防控落实到位
    • 宁夏石嘴山:守牢“三关”筑牢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堡垒
    • 重庆发布预制菜生产经营《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二十条》
    •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督查组对食品安全“守查保”行动进行督查
    • 福建厦门:立案查处两起涉“冰墩墩”案件
    • 福建武平:食品快检进校园

    友情链接:

    • 福建省首个市场监管总局重点实验室通过验收
    • “荆楚个体通”上线 湖北启动第三届“个体工商户服务月”
    • 吉林镇赉:开展电动自行车、蓄电池产品质量监督抽查
    • 长春双阳:让“一老一小”明明白白消费
    • 北京海淀整治线上线下违规售卖烟卡行为
    • 涉嫌违法违规 哈尔滨8家酒类专营店被立案调查
    • “天价”月饼与过度包装治理显成效
    • 辽宁阜新:推进电动自行车全链条专项整治行动
    • 广西柳州持续打击“特供酒”市场乱象
    • 湖北出台《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管理规范》团体标准
    • “天价”月饼与过度包装治理显成效
    • 虚构白酒功效引纠纷 广西扶绥监管部门帮老人挽回近10万损失
    • 广东持续推动大湾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互融互通
    • 南宁为燃气充装单位做“体检”
    • 湖北出台《学校食堂承包经营管理规范》团体标准
    • 广东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质量强链工作视频推进会
    • ​杭州临平:3439家生物医药企业纳入“智药临平”信用监管体系
    • 吉林:护航开学“第一餐”
    • 西安灞桥:多举措助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
    • 广西柳州:查处两家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门店
    • 全国首届标准化知识竞赛西安赛区决赛落幕
    • 广西宁明:强化农村药械监管 保障群众用药安全
    • 市场监管行风建设在行动
    • 广西举办网络直播营销技能公益培训
    • 江西鹰潭:优化营商环境 提升服务质量
    • 北京石景山:组织景区开展客运索道应急演练
    • 江西赣州:规范餐饮行业收费 营造良好消费环境
    • 长三角三省一市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6种情形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
    • 12家贷款中介虚假宣传!上海开展执法行动深查灰黑产业链
    • 福建福州出台电子计价秤型式批准监督抽查实施细则
    • 长三角举办电梯检测质量比对竞赛
    • 广西防城港销毁价值900余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
    • 福建:柔性执法让市场监管有力度更有温度
    • 福建首个个体工商户联络员备案“全程网办”成功
    • 湖北上半年新登记经营主体97.91万户
    • 安徽市场监管部门今年以来查办案件3.62万件
    • 北京石景山:食品药品安全宣讲进社区
    • 北京顺义:食品安全 源头监管
    • 广西防城港销毁价值900余万元的假冒伪劣商品
    • 北京丰台:开展计量器具检查
    • 四川四地市场监管局、消委会联合发布中秋消费提示
    • 2024年福建省暨福州市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启动
    • “湾区认证”委托认证服务签约仪式举行
    • 广西三江:全力守护景区美好“食光”
    • 吉林四平:开展社区普法宣传 构建药品安全防线
    • 福建漳州地理标志产品体验馆正式开馆
    • 福建:全力护航开学季 用心守护每一餐
    • 北京石景山:全力做好国庆期间安全服务保障工作
    • 西安灞桥:多举措助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
    • 福建首个个体工商户联络员备案“全程网办”成功
    公司简介|产品展示|新闻动态|成功案例|客户服务|人才招聘|联系我们

    Copyright © 2017 Powered by 郑州汇科电子有限公司   sitemap

    0.083s , 9167.3984375 kb